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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裝儀容專區 / 服裝儀容規定

桃園市大興高級中學學生服裝儀容管理規定

中華民國1102月22日校務會議通過

壹、目的:

為養成本校學生合宜之穿著禮儀以及良好生活習慣之自主管理,培育優雅端莊的人文氣質,發展團體意識及負責任重榮譽之精神為目的。

貳、服裝規定:

一、服裝種類:分為制服、運動服,依季節規定穿著,制服及運動服顏色、樣式由學校制定,嚴禁任意修改及擅自變更款式。  

二、穿著規定:

 (一)夏季服式:

    1.制服:男生–短袖上衣、長褲、腰帶、皮鞋、運動鞋及休閒鞋(除特殊事故經核准者外,嚴禁穿著拖鞋) 

        女生–短袖上衣、百褶裙、皮鞋、運動鞋及休閒鞋(除特殊事故經核准者外,嚴禁穿著拖鞋),另依個人因素或教學需要得核備穿著褲裝。

    2.運動服:短袖運動上衣、運動褲(長短由班級導師律定)、運動鞋 。  

 (二)冬季服式:

    1.制服:男生–長袖上衣、打領帶、長褲、腰帶、皮鞋、運動鞋及休閒鞋(除特殊事故經核准者外,嚴禁穿著拖鞋),得外搭學校毛衣或西裝外套。

        女生–長袖上衣、打領帶、長褲、腰帶、皮鞋、運動鞋及休閒鞋(除特殊事故經核准者外,嚴禁穿著拖鞋),得外搭學校毛衣或西裝外套。

        未穿著西裝外套時得不打領帶,天寒時得添加圍巾禦寒。

    2.運動服:長袖運動上衣、運動長褲、運動鞋,得外搭運動外套。

 (三)一般要求事項:

1.各式服制應依規定電繡姓名、科別,穿著時應以整齊、潔淨、合宜為要。

2.學生得依個人對天氣冷、熱之感受,選擇穿著長短袖或長短褲校服。天氣寒冷時,學校應開放學生在校服內及外均可加穿保暖衣物,例如便服外、帽T、毛線衣、圍巾、手套、帽子。

3.皮鞋樣式為黑色學生鞋樣式,運動鞋應為實際具球類或跑步等運動目的及功能之樣式,穿著運動服時不得穿著裝飾性運動鞋或休閒鞋。

4.褲裝穿著不得有穿著低腰褲、顯露內褲或無故上捲褲管等情事。

5.嚴禁佩帶不合宜之飾物(如耳環、體環及其他貴重、誇示、不符善良風俗之飾品)。

6.上學應攜帶本校制式書包,書包形式不得自行變更。

7.儀容應適當修整,如鬍子、鼻毛、指甲等以維清爽整潔,並嚴禁濃妝豔抹,穿著褲襪、網襪等。

8.嚴禁學生刺青,如有刺青情形,應著遮刺青袖套、腿套,不得外露。

參、健康髮式自主管理:

一、為教導及鼓勵學生學習自主管理,本校學生應自我管理適當髮式,以自行整理乾淨清爽,嚴禁披頭散髮,並以不染色(白髮染黑不在此限)、不燙捲、不奇形怪狀等為原則。

二、前項髮式自我管理得由導師、學務處協助引領學生自我適當管理,並於必要時協同家長為必要之教育與輔導。

肆、本規定由「學生服裝儀容委員會」提案,經本校行政代表、家長代表、教師代表、學生代表討論作成決議,並經校務會議決議通過後實施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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